户口不在农村了,还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吗?邻居家的枣树长到了自己家中,树上结的枣,到底该归谁所有?在自己家中盖房子,可以想盖多高盖多高吗?
近日,北京广播电视台科教频道《民法典通解通读》栏目邀请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牛栏山法庭庭长胡泊以及北京市律师协会李小波与您共同分享,那些农村宅基地上发生的新鲜事儿。
典型案例一
果果一家回老家
计划翻修老房子
果果一家人在假期回了趟老家。由于之前30多年没回去了,老家的老房子已经荒废了,无法修缮。爷爷说,宅基地是自己的,趁着自己还在世抓紧把房子翻盖了。难道这房子,只有爷爷一个人有资格盖吗?
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庭长胡泊
本案涉及《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属于果果爷爷,所以只有他有资格翻盖这处房子吗?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果果爷爷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农村的宅基地为一户一宅,是以户为单位来登记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下,只有爷爷在世时可以申请翻建,如果爷爷去世,只能在发生继承之后,由新的土地使用权人继续翻建。
如果果果爷爷的户口不在农村了,这时候还有资格翻盖这处房子吗?
这个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果果爷爷基于一些历史原因还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那么他可能会存在着对宅基地相应的权利。但一般情况下,如果他已经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丧失了对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原有宅基地也将由集体收回,重新在本村内进行分配。
有些地区的老房子只能翻修不能重建,有这种规定吗
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维修也是一种使用行为,所以维修是可以的。重建则需要行政审批,包括村民申请、村级审核、镇政府审批、张榜公示、丈量放线、现场验收等。现阶段,由于农村房屋翻建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涉及相邻权、地役权的一些纠纷,为了预防这些纠纷发生,法律规定了上述明确的审批流程。
典型案例二
隔壁老王盖房子
占到果果家宅基地
果果爷爷家决定新建房子,在量土地时发现,隔壁老王家的房子骑着果果家宅地基边缘砌墙,果果家可以要求他拆除吗?村委会有权限制房子的层数和高度吗?
本案涉及《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邻居家的做法合理吗?
所有的房屋建设都需要符合国家总体规划,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建设也需要规划审批。建设之前有标准的建设图,建设时相关部门会到现场去放线,房屋外围的墙砌在哪里是有严格规定的,如果不符合这个规定,将来建成时就无法验收,也无法取得农村土地建设许可证。
果果家可以要求隔壁老王把墙面拆除吗?
对于相邻权纠纷的处理,首先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去处理。其次,也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其行为对相邻权益的侵害有多大,再去采取相应措施。但是咱们百姓之间有个说法,叫做“一场官司十年仇”,从和谐邻里关系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实际上更愿意双方当事人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农村房子想盖多高都行吗?
建房要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建房高度有明确限制的,村民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和超面积、超高度建房。
典型案例三
爷爷要挖下水道
隔壁老王不配合
果果爷爷家盖了新房要挖下水道,由于自家前面是路肩,后面是变压器地下管道,导致下水道不能绕路,只能经过隔壁老王家,但老王不愿配合,爷爷该怎么办?老王家的歪脖枣树长到了果果家的院子里,落地的枣子归谁?
本案涉及《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果果爷爷家要挖下水道,邻居不配合,这排水借道问题如何解决?
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涉及通风、采光、排水、通行等多个方面的权利。地役权指的是利用他人不动产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一种权利,根据民法典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如果说果果家必须通过隔壁老王家土地排水,没有其他路可走了,这就涉及相邻权,老王家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但如果说果果家有其他路可以走,就想从邻居老王地下排水,要利用别人的不动产来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这就需要与老王签订地役权合同来解决。
老王家的枣树长到果果家,树上的枣归谁?
由于这棵枣树的树根在邻居老王家,树上的枣属于自然孳息,要归枣树的所有权人,也就是老王所有,所以果果家也不可以打下来吃。但枣成熟以后,自然落地掉到果果家的部分是属于果果家的。其实邻里关系和谐最重要,“投之以桃李,报之以琼瑶”,这样矛盾就可以轻易化解了。
供稿:顺义法院
视频来源:BRTV科教频道
编辑:魏晶莹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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